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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说明

1、河北红海汽车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海汽车”)作为中立的平台提供方,非拍卖参加人,仅提供交易平台,不以任何方式介入任何拍卖活动中。任何用户必须豁免本平台运营方的诉讼责任和义务方可使用本平台,否则,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

2、红海汽车作为中立的平台提供方,不对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安全或合法性,拍卖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拍卖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做出担保。

3、竞买人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身份信息及账户信息。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若借于他人使用所导致的后果,红海汽车不负任何责任。
 
4、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即成为该拍卖标的车辆的买受人,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车手续并签订相应合同,特殊提车时效要求以网站公示或者红海汽车书面(短信)通知为准。如有逾期,红海汽车将扣除全额竞价保证金,在宣布原竞价取消的同时安排第二次竞价,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5、提车现场请仔细核对车辆状况及相关配件,如发现任何配件缺失等情况,必须现场告知陪同提车的业务人员,红海汽车会协助处理。对于提车完毕并拖离现场后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红海汽车概不负责。
 
6、拍卖会所有成交车辆必须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需按照红海汽车公示的过户时限要求及时进行过户。超过规定过户时间,红海汽车有权根据逾期情况扣取部分或全部竞买及过户保证金。如因逾期过户造成的所有损失及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与我公司无关,并不再承担配合买受人过户的义务。保证金扣完后仍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红海汽车将进行强制注销车辆户籍,并按合同约定保留追偿及法律诉讼的权利,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过户完毕后,买受人应及时将过户资料提交本网站,本网站将作为退还保证金的凭证。
 
7、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损失,红海汽车均不承担责任。
 
8、本公司作为委托人与竞买人的代理方,愿竭诚为双方提供服务,但对委托人和竞买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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